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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电吉林公司2014年实现电量转移24.4亿千瓦时

  • 日期:2015-01-21

【概要描述】1月15日获悉,国电吉林分公司2014年实现发电权转移24.4亿千瓦时,其中各单位内部机组间发电权转移20.48亿千瓦时,直属单位之间机组发电权转移3.42亿千瓦时,实现了区域国电机组效益最大化。  2014年,吉林省全社会用电需求持续低迷,火电机组过剩容量达40%,电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异常突出。面对经营困境,吉林分公司牢牢把握电量这一企业“生命线”。对外加强电量营销,利用“以热定电”和“小机组

国电吉林公司2014年实现电量转移24.4亿千瓦时

【概要描述】1月15日获悉,国电吉林分公司2014年实现发电权转移24.4亿千瓦时,其中各单位内部机组间发电权转移20.48亿千瓦时,直属单位之间机组发电权转移3.42亿千瓦时,实现了区域国电机组效益最大化。  2014年,吉林省全社会用电需求持续低迷,火电机组过剩容量达40%,电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异常突出。面对经营困境,吉林分公司牢牢把握电量这一企业“生命线”。对外加强电量营销,利用“以热定电”和“小机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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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2015-01-21 00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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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月15日获悉,国电吉林分公司2014年实现发电权转移24.4亿千瓦时,其中各单位内部机组间发电权转移20.48亿千瓦时,直属单位之间机组发电权转移3.42亿千瓦时,实现了区域国电机组效益最大化。
  2014年,吉林省全社会用电需求持续低迷,火电机组过剩容量达40%,电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异常突出。面对经营困境,吉林分公司牢牢把握电量这一企业“生命线”。对外加强电量营销,利用“以热定电”和“小机组关停补偿”等优惠政策,努力争取年度计划电量指标和月度最大发电权;对内统筹安排电量指标分配,通过内部发电权转移,不断优化电量结构。为保证发电权实施有效转移,公司年初专门成立了技术攻关领导小组,加大与电网公司沟通力度,得到了对方的理解和支持。同时,精细核算每台机组经济指标和效益水平,编制出台了《国电机组效益最大化实施方案》,明确各机组电量替代方略,每月初再根据机组开机方式进行必要的电量指标调整,确保了高能耗、高煤价、低效益机组发电权向低能耗、低煤价、高效益机组转移。全年实现了龙华机组内部发电权转移20.98亿千瓦时,龙华公司向吉林江南公司转移发电权2.33亿千瓦时,向双辽公司转移1.09亿千瓦时,同时,成功破解了和龙热力和蛟河热电厂“以热定电”1.92亿千瓦时富余电量转让障碍,增利3892万元,实现国电机组单边效益最大化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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